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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教师参加国际海事组织(IMO)人的因素、培训和值班分委会(HTW) 第10次会议
作者:王焕新 点击数: 时间:2024-02-14

2月5日至9日,国际海事组织(IMO)人的因素、培训和值班分委会(HTW)第10次会议在英国伦敦IMO总部召开。会议以线上线下混合形式召开,出席会议的有IMO会员国家和准会员国家、联合国各专门机构代表、有合作协定的政府间组织观察员,以及具有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组织观察员。经批准,我校航海学院田佰军教授和王焕新副教授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线下参加了大会以及工作组会议并作发言。

本次会议共设10项议题,主要包括IMO示范课程的确认、人的因素、1978 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以下简称“STCW公约”)和规则的全面复审、与适任证书有关非法行为的报告等内容。除了全会外,会议期间还成立了“1978年STCW公约和规则全面复审”工作组和“IMO示范课程的确认”起草组开展专项工作,我校教师参加了全会、工作组和起草组,按照预案议定的事项开展工作,完成了所有预案任务。

田佰军参加了议题3“IMO示范课程的确认”的起草组会议,在对修订的IMO示范课程1.32《综合驾驶台系统的操作使用》和IMO示范课程1.35《LPG货物和压载操作模拟器》进行审议时,我校教师从IMO示范课程体例、课程大纲、教学与考核方法等方面对上述课程进行了评论,提出的修改意见全部得到认可,并被纳入起草组报告。

王焕新与广东海事局合作,就本次会议讨论的议题6“1978年STCW公约和规则全面复审”,代表中国提交了动议性提案《HTW10/6/7关于新增电池动力船船海员培训和资格指南的建议》。提案在大会上得到了充分讨论,所有发言国家和组织一致支持该提案,认为在电池动力船舶技术逐步成熟的情况下,开展电池动力船舶船员培训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事项。经讨论,大会同意将包括本提案在内的与制定使用替代燃料船舶海员培训规定有关的工作与1978年STCW公约和规则全面复审工作分开,并可利用海上安全委员会(MSC)关于“制定安全监管框架以支持使用新技术和替代燃料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的现有产出,为使用新技术和替代燃料的船舶的海员制定培训规定。

会议期间恰逢中国农历新年,IMO秘书长和各国代表在IMO会场对中国代表团进行了祝贺。中国驻英使馆和中国代表团在IMO总部举办了新春招待会,邀请参会代表品尝中国传统美食,并向参会代表赠送了新年礼物。

此次我校派教师参加IMO会议,向大会提交提案并全程参加工作组、起草组的所有工作,对提高我校乃至我国在国际海事教育界的影响力、国际海事组织相关事务的决策中发出中国声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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