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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连海事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14-11-07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31号令)的要求,学校在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反复讨论,现形成《大连海事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为汇聚智慧、凝聚共识,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以及主管部门、交通运输行业相关单位、校友等全面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的范围

学校计划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面向十个层面征求意见和建议,分别为:交通运输部、教育部相关司局领导;咨询组专家;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教代会代表、党代会代表;教职工;学生工作干部、学生;离退休领导;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交通运输行业相关单位、校友。

二、征求意见的方式

征求意见采取座谈会、发送征求意见函、网络征求意见等方式。

面向校内的征求意见通知、章程征求意见稿、章程制定情况说明、意见反馈表等相关资料已发布到92日的“办公通知”,校内师生可登录门户后下载,欢迎全校师生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填写《〈大连海事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表》,通过消息流转发给政策研究室李明,或发邮件至dmuliming@dlmu.edu.cn截止日期为9月12日,联系电话:84723651

面向校外的征求意见,章程制定工作组将通过至函的形式与交通运输行业相关单位、校友沟通联系,通过咨询会的形式听取交通运输部、教育部意见。

《大连海事大学章程》制定工作组

201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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